【寒食节的习俗】寒食节的主要特点有两个:一是禁火、吃冷食,二是附会性地纪念介子推。当该节日增添了扫墓和游乐的习俗时,说明该节日的属性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也就是在向后来的清明节转化。我们从现存的历史记载和诗文等文字资料中可以大略看到这种转化的过程。 Zl>SeT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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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食节增加扫墓、游乐活动的准确时间,目前尚未见到明确的记载。但从北宋王溥所撰《唐会要》的记载,可以得知唐朝初年民间在寒食节扫墓并郊游的习俗已经蔚成风气并引起朝廷的注意。唐高宗李治龙朔二年(622年),朝廷发布了一道诏令,禁止民间“临丧嫁娶”和“送葬之时,共为欢饮”,也禁止寒食节上坟,更不许在悲伤地扫墓之后又欢快地郊游:“或寒食上墓,复为欢乐。坐对松槚,曾无戚容。既玷风猷,并宜禁断。”(《唐会要》卷二三)显然朝廷认为民间这些做法是矛盾、不可思议的行为,是对亡灵、鬼神的不恭,是不严肃的、伤风败俗的。但是,民间习俗并不因朝廷的禁令而衰减,反而越来越兴盛。所以,过了一百多年,到玄宗李隆基开元二十年(732年),朝廷又颁布敕令,准许寒食上墓行拜扫之礼,并定为常式: Zl>SeT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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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食上墓,礼经无文,近世相传,浸以成俗。士庶有不合庙享,何以用展孝思?宜许上墓,用拜埽礼。于茔南门外奠祭,撤馔讫,泣辞。食余于他所,不得作乐。仍编入礼典,永为例程。(《唐会要》卷二三) Zl>SeT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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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同时也规定扫墓之后不得就地饮食作乐“食馀馔任于他处,不得作乐”。开元二十九年(741年),唐玄宗又下敕令:“凡庶人之中,情理多阙,寒食上墓便为燕乐者,见任官典不考前资,殿三年,白身人决一顿。”(《唐会要》卷二十三)而在坟前享用祭品本是民间自古以来的习惯,虽有朝廷严令也难以禁除。 Zl>SeT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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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以后,寒食扫墓之俗更为盛行。后来,因官吏回乡扫墓,时有耽误职守的事,朝廷又颁布几个政令解决假期的问题。开始规定寒食节放假四天:“(开元)二十四年(736年)二月二十一敕:‘寒食、清明四日为假。’”(《唐会要》卷八十二)按大历十二年(777年)诏令,唐朝衙门依例放假五天:“自今以后,寒食通清明,休假五日。”。到贞元六年(790年),假日加到七天。 这样官员们可以从容地进行扫墓祭奠之事。由此可见,当时寒食节已经成为唐朝一个很隆重的全国性节日。唐朝王冷然的《寒食篇》中说:“秋贵重阳冬贵蜡,不如寒食在春前。”即寒食节的重要程度超过了重阳节和年终蜡祭。宋代的寒食节也放假七天。北宋庞元英《文昌杂录》卷一记载:“祠部休假岁凡七十有六日,元日、寒食、冬至各七日。”南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卷十五引宋吕原明《岁时杂记》说:“清明前二日为寒食节,前后各三日,凡假七日。而民间以一百四日禁火,谓之私寒食,又谓之大寒食。北人皆以此日扫祭先茔,经月不绝,俗有寒食一月节之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