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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男与一女共享鱼水之欢,事前说好男的要付100元。第二天早上,某男递给一女50元便准备离开。女人叫住他,让他付清剩余部分,说:“我要上法庭上告你。” FGDVB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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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男人真的收到了法庭的传单,在法庭上例行程序完后,那位一女的律师以这样的理由向法庭陈述:“法官大人,我的委托人就是站在这儿的这位一女,是一片土地的所有者,那是一片四周灌木丛生的花园。这位一女同意将这块地方在一定的期限内租给被告使用,租金为100元。被告拿到了土地后,按出租这地土地的目的尽情使用了它,但撤离时却只付了50元,是原定租金的一半。我们的租金并不高,所以我请求法官大人裁决,让被告付清余款。” FGDVB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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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律师被原告律师的呈辞逗乐了,所以临时决定改变原来准备好的呈辞风格。他说:“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承认这位一女的那块地确实不错,但也确实使用了一会,从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乐趣。但我的委托人在这片土地上发现了一口井,他把他的石头垒在井沿将抽水管放入井内不断地上下抽水。一切劳动全是他一个人完成的。而且井口过于宽大,使我的当事人付出了加倍的体力。 FGDVB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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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的律师这样回击道:“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也承认被告确实在她的土地上发现了一口井,也确实像被告律师描绘的那样付出了很大的努力,那是因为被告自己的抽水管过细引起的。但如果被告不知道这口井的存在的话,他绝不会租用这块土地。而且在撤离时,被告搬走了他的石头、抽水管及水泵,让井变的更大了,而且很容易招至小孩子来添麻烦。因此,我恳请法官大人判被告有罪。” FGDVB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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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女方获胜。 FGDVB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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