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东亮:漳州律师的领头人
摘要:游东亮,男,195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福建衡评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福建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福建省漳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全国优秀律师。
游东亮,男,195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福建衡评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福建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福建省漳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全国优秀律师。
热爱律师职业,全心全意献身于律师事业
游东亮原为司法行政干部,1985年福建省漳州市地改市后,组建首家市直律师事务所,游东亮主动向组织要求到律师事务所去当律师。
自1991年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以来,游东亮带领全所律师开拓创新,严格管理,致力于创一流业绩,各项律师工作名列前茅,律师业务年年名列全市榜首。1992年,他在所里实行绩效改革,极大地调动律师积极性,律师各项业务翻番增长。为表彰该所在全市推进律师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福建省漳州市司法局给律师事务所荣记集体三等功。1997年,游东亮辞去公职,创办合伙制的福建衡评律师事务所,他带领全所律师一道艰苦创业,打造一流律师所,获得民政部门授予的5A级律师事务所。
勇于担当,当好领头羊,开创漳州律协工作新局面
2005年,福建省漳州市律师协会进行换届,游东亮以执业律师当选为会长。担任会长后,他带领全市律师,认真履行行业职责,积极发挥行业管理职能,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队伍建设,促进律师事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开创了漳州律师行业自律性管理工作新局面。2009年,漳州律协再次换届,他以全票通过再次连任会长。在游东亮担任会长期间,漳州律协先后荣获福建省民政厅授予“全省优秀民间组织”荣誉称号,这是福建省唯一获此殊荣的设区市律师协会; 2013年漳州律协又被漳州市民政局评为5A级社团组织(全市有400多个社团,被评为5A级社团只有10家)。2015年,漳州市律协特授予游东亮“律师事业特殊贡献奖”。
热心公益事业,履行律师社会责任
履行律师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活动,是提高律师良好形象的有效途径。多年来,游东亮坚持把社会公益事业放在重要位置,注重社会效益,关注困难群众,以满腔热情回报社会。他在漳州平和县高南小学捐助两名贫困学生完成小学六年的学业,捐助漳州一中二名贫困学生完成高中三年的学业,以及捐助华安县一名因家境贫困失学学生复学。多年来,在一些自然灾害的公益捐助活动中,游东亮总是积极倡导、鼓励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每一次赈灾捐助中,游东亮所在单位及其本人为最多,多次受到了市司法局的表扬。2008年,四川大地震,游东亮作为律协会长,全力发动全市律师捐款献爱心,漳州律协被漳州市红十字会授予“抗震救灾,奉献爱心”先进单位。
游东亮在任漳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期间,积极推动开展律协的社会公益活动,先后组建了青年律师法律服务志愿团、律师广播电台《为民服务》咨询服务、3.15维护消费者权益顾问团、涉台法律服务顾问团、律师参与涉法信访、企业家协会顾问团等多支律协公益法律服务队伍,常年活跃在社会各个方面,为漳州市社会经济发展、平安漳州建设、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牢记使命,立党为公,推动行业党建工作
游东亮入党三十年多来,始终牢记入党誓言,忠诚党的事业,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003年,在开展保持先进性教育中,游东亮被漳州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5年,游东亮任漳州律协党总支部副书记,他认真抓好党务工作,积极推动各律师事务所完善党的组织建设,加强党建工作。2007年,游东亮被省律协党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勤奋学习,忠于职守,心系律师事业
游东亮在担任漳州市律协会长时,努力学习借鉴各地律协的成功经验,理论联系实际,潜心研究钻研。他先后撰写的《对地市级律师协会建设的思考》、《对基层律协在律师文化建设中作用思考》、《对律师商业化问题的思考》,等论文。在担任省律协副会长兼任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期间,心系青年律师,倾心尽力,积极推动建立全省优秀青年人才库和开展优秀公益青年律师评选活动,努力创造条件培养青年律师。他先后亲自起草全省实习律师管理规定、青年律师培养教育、青年律师实务训练等规范性文件,以及为漳州律协亲自起草、制定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实习律师考核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