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不稳定幻象” 80*hi)ux[
课题组还呼吁,目前需要破除普遍存在的“不稳定幻象”。这种幻象是指,一种看起来似乎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不断激化、社会稳定面临严重现实威胁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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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目前我国尽管存在许多矛盾和冲突,比如腐败、贫富差距等。但总体而言,酿成大的社会危机和社会动荡的可能性并不大。现在许多部门和机构都有一份不稳定因素排查表,把日常生活中许多正常的、与稳定问题毫无关系的矛盾和冲突都列入,甚至有中学也列出一份长长的排查表,将同学之间的小矛盾、学生对伙食的意见,也列为‘不稳定因素’。这些现象加起来,当然会变成一个吓人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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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由于缺少应对社会冲突有效措施,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成为一种越来越敏感的现象,有时连正常的讨论和研究都不能进行。报告认为,“这种敏感性不完全来自事实本身,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我们缺少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造成的‘棘手感’。而现有的维稳思维和方式所产生的效应,其本身就有制造紧张空气、自吓吓人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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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预见,当向社会各个阶层开放各种合法方式进行正当的利益表达,尤其是可以利用规范化的群体性利益表达方式时,我国社会将会遭遇一个社会矛盾和冲突的“井喷期”。这也是考虑制度化建设思路时人们不免担心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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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课题组专家认为,对此既不能掉以轻心,也不必草木皆兵。“首先,‘井喷’现象并非制度化造成的,它只是提供了一个渠道,让以前被掩盖的社会矛盾以规范化的方式表现出来,并藉此得到可能有效解决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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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也预见了可能存在的社会忧虑。比如担心推行制度化解决后,会不会出现“连锁反应”?推动利益凝聚的社会组织出现后,政府会不会无法分辨出群众和“别有用心”的“一小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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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认为,实际上这些担心也是“不稳定的幻象”的表现。“我们应该看到,今天,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已经提供了通过制度化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资源,而政治框架的基本稳定则提供了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基础。更为重要的是,在经济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社会中,人心思稳。尽管中国不同利益群体呈现出更大差异,社会矛盾错综复杂,但绝大多数人不愿意用‘折腾’和‘动荡’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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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建议,为了尽量平稳渡过“井喷期”,从实际出发,可以考虑过渡性措施。比如“老问题老办法,新问题新办法”:对历史累积至今的矛盾问题采用集中处置,而今后出现的新个案则采用制度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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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也可采用渐进方式,自上而下地进行机制建设。“可以选择对社会和政府形象负面影响较大、涉及人员较少的社会矛盾,在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进行制度化解决试点,给基层官员、矛盾各方以及全社会一个学习和适应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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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关心到底怎么制度化解决?这里所说的制度化,实际上就是法治化。”课题组专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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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把民众利益表达和社会稳定对立起来 80*hi)ux[
由此报告提出:“维稳的工作不是要消除、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利益矛盾和冲突,而是要为其设立规则,要为这类问题的解决提供制度化渠道与方式,建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的利益均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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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机制包含6个子机制:第一是信息获取机制,比如保证公众阅览非保密卷宗、参与政策听证等的权利。去年本报报道揭露的哈尔滨水价听证会代表伪造身份,让相信“政策听证了就有公平”的社会公众及舆论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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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是“利益凝聚机制”。“目前我国社会不同群体和阶层的利益出现明显差异,本身往往并无对与错之别。但问题是,不均衡的利益格局伴随着产生了农民工和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与一些占有大量资源的强势群体之间不均衡的利益表达能力。因此,集体表达、沟通与协商对于弱势群体就显得尤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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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专家解释:“利益要求的凝聚和提炼,关键在于形成利益诉求凝聚和表达的组织形式。当权利受侵害的人们还是一个个分散独立的个案,分散的、散射的要求是很难在政府决策层面上进行处理的。经验表明,经过凝聚的利益诉求也更容易通过谈判和仲裁的方式获得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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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是“诉求表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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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是“施加压力机制”,专家举了目前典型的方式之一:诉诸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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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是“利益协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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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是“调解与仲裁机制”。“能够担任最后仲裁者角色的,是政府和司法机构。政府尽管不必直接包办一切,但可以对协商谈判体制起规范作用,既是谈判平台的提供者,也是谈判规则的制定者,更是谈判结果的保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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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专家强调,政府还要注意防止用“运动式治理”体制化替代真正的制度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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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中的一段话精彩地概括了两者的差异:“制度化的核心是法治,而体制化的核心是人治;制度化要求法律在权力之上,而体制化则是将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制度化的关键是权力的适当分散与制衡,而体制化是权力的进一步集中;制度化的渠道是司法建设和社会建设,而体制化是架设更多的政府部门和过度行政化;制度化相信化解社会矛盾需要全社会的参与,而体制化则相信解决社会矛盾只能依靠政府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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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指出:“社会管理得好与不好的区别不在于社会当中有没有矛盾,而在于制度是否能容忍矛盾和冲突。实际上,好的制度不是消灭冲突,而是能够容纳冲突,并用制度化的方式解决冲突。”这便是制度化建设的两个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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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报告引用了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全国人大会议上的话:“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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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而言,新的稳定逻辑应该是:维护宪法所赋予的公民合法权利,有权利的保障才有相对的利益均衡,有利益的均衡才有社会的稳定。这是解决社会稳定问题的治本之道。就此意义而言,维权就是维稳,维权才能维稳。”课题组专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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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作者:庄庆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