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根叔父矫,中书博士,濮阳、钜鹿二郡太守。卒,赠冠军将军、相州刺史。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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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 列传第四十三 游明根 刘芳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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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矫孙【游】馥,国子博士。【游矫,明根叔父。】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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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馥弟思进,尚书郎中。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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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 列传第四十三 游明根 刘芳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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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宗熙平元年六月【注:516年—518年,北魏肃宗孝明皇帝元诩,510年4月8日―528年】,中侍中刘腾等奏......。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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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学博士王延业议......。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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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领尚书令任城王澄、尚书左仆射元晖、尚书右仆射李平、尚书齐王萧宝夤、尚书元钦、尚书元昭、尚书左丞卢同、右丞元洪超、考功郎中刘懋、北主客郎中源子恭、南主客郎中游思进、三公郎中崔鸿、长兼驾部郎中薛悦、起部郎中杜遇、左主客郎中元韡、骑兵郎中房景先、外兵郎中石士基、长兼右外兵郎中郑幼儒、都官郎中李秀之、兼尚书左士郎中朱元旭、度支郎中谷颖、左民郎中张均、金部郎中李仲东、库部郎中贾思同、国子博士薛祯、邢晏、高谅、奚延、太学博士邢湛、崔瓒、韦朏、郑季期、国子助教韩神固、四门博士杨那罗、唐荆宝、王令俊、吴珍之、宋婆罗、刘燮、高显邕、杜灵俊、张文和、陈智显、杨渴侯、赵安庆、贾天度、艾僧檦、吕太保、王当百、槐贵等五十人,议以为:"皇太后称制临朝,躬亲庶政,郊天祭地,宗庙之礼,所乘之车,宜同至尊,不应更有制造。《周礼》,魏晋虽有文辞,不辨形制,假令欲作,恐未合古制,而不可以为一代典。臣以太常、国子二议为疑,重集群官,并从今议,唯恩裁决。"灵太后令曰:"群官以后议折中者,便可如奏。"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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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天兴元年冬,诏仪曹郎董谧撰朝觐、飨宴、郊庙、社稷之仪。六年,又昭有司制冠服,随品秩各有差,时事未暇,多失古礼。世祖经营四方,未能留意,仍世以武力为事,取于便习而已。至高祖太和中,始考旧典,以制冠服,百僚六宫,各有差次。早世升遐,犹未周洽。肃宗时,又诏侍中崔光、安丰王延明及在朝名学更议之,条章粗备焉。 %}&(h/=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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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 卷一百八之四 志第十三 礼四之四 %}&(h/=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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