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与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之间是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作为政府的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宏观控制,并对监理单位行为进行监督与指导,监理单位应认真执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发布的各项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如实地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反映情况,接受其指导。监理单位应与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负责人加强联系,尊重其职权,双方密切配合。总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利用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承包商的威慑作用,完成工程质量的控制工作。 co93}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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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与供货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co93}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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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有体制下很多工程建设项目的大宗材料设备均由建设单位采购,两者间有合同关系。这就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与供货单位发生关系,首先要以监理合同为依据,分清是否是委托监理范围之内的验货,若是应由业主在签订采购合同时,明确监理责权,监理单位按正常监理工作执行,特殊情况明确驻厂(场)监理,进行过程监督检查。对非委托监理的范围应协调供货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各种关系,如进场时间、场地、垂直运输、保管、防护等。应要求双方签订配合协议,并依此进行协调。 co93}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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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有关系统之间的协调 co93}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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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工艺要求复杂,要涉及很多专业承包单位,它们均各成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是一个典型的开放系统,都有各自的目标和任务,要使每个单位都从整体利益出发,理解和履行自己的职责,只处理好监理单位与各单位的关系协调还远远不够,还应处理好各有关单位间的关系协调,特别是业主与其近外层单位的协调,这样才能使整个工程建设处于有序的良性状态。 co93}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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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保修期的监理措施 co93}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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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的保修期是建设单位与承包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特点协商确定的,对竣工验收后工程质量缺陷进行维修和采取补救措施的期限,本工程的保修期为自工程取得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时间。 co93}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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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工程保修监理的工作内容 co93}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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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co93}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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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签定工程质量状况和工程使用状况。 co93}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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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出现的质量缺陷,确定责任者及赔偿事项。如非承包单位责任,签署保修费用签证,如为承包单位责任,由承包单位无偿修复。 co93}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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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督促承包单位修复质量缺陷,对修复工程质量进行检验。 co93}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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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修期结束后,检查工程保修状况,移交保修资料。 co93}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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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修期监理工作重点和措施 co93}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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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单位要加强建设单位、物业和施工单位的联系,指定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相关监理人员,专门负责项目保修阶段监理的联系,协调工作。 co93}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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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理工程师通过与建设单位和物业单位的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工程在使用中来自用户及建设单位的意见及建议,并对相关意见、建议进行分类、归档和处理,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监理工程师对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与缺陷产生的原因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确定质量缺陷的事实和责任。 co93}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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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保修期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将在36小时内到达现场对其原因、责任进行调查、分析和确认,并提出维修措施,通知施工单位及时到场维修。如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在保修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到场维修,争得建设单位意见后,监理工程师有权雇请第三方进行维修,并审核维修费用,报建设单位批准。 co93}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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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保修期中发现的比较严重的危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应由监理人员组织建设单位、设计人员和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原因。如工程缺陷是在正常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