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及前无考。 -zC]^Ho@
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区划县城为街、坊,乡里为社。 -zC]^Ho@
县城分东街、西街(坊属街辖,不列)。 -zC]^Ho@
乡里总计62个社,包括清宁里46个社:琯溪、南山、侯山、卓墘、织缎、产坑、圆窗、高坑、山边、溪洲、九林、下埔、霄岭、铜鼓、铜壶、寨腰、东墘、翠薇、墩上、南胜、下坂、高磜、暗竹、旧县、宝峰、隆庆、溪口、大坪、霞寨、后塔、后坑、小溪、小坪、黄庄、崎岭、田心、秀峰、山岗、芦溪、徐坑、大丰、坪、象湖、石鼓、上樟、马鞍石。新安里16个社:大溪、马塘、南岭、山布、水晶坪、东车、小陂、云霄、莆美、前涂、和平、后坑埔、西林、大陂、五寨、陈旗后。 -zC]^Ho@
清康熙五十八年区划,除清宁里裁上樟、马鞍石2社,增溪头1社外,全部与康熙二十一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