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位处江西中西部、赣江中游、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11年),始置庐陵县,属九江郡。 pt%~,M _
汉代庐陵属豫章郡。 pt%~,M _
东汉兴平元年(公元194年),孙策分豫章郡置庐陵郡,郡治在今泰和县城西北15千米处,辖西昌、高昌、石阳、巴丘、南野、东昌、新兴、吉阳、兴平、旧城10县。建安四年(公元199年),郡治迁西昌县治(今泰和县城西1.5千米)。 pt%~,M _
西晋元康元年(公元291年),庐陵郡治迁石阳城(今吉水县城东北8千米处)。 pt%~,M _
东晋咸康八年(公元342年),太守孔伦迁建郡城于今吉安市区孔家湾附近。 pt%~,M _
隋开皇十年(公元590年),庐陵郡改为吉州,迁建州城于今吉安市区赵公塘一带;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吉州复改为庐陵郡,统庐陵、泰和、安复、新淦4县。 pt%~,M _
唐武德五年(公元622年),再改庐陵郡为吉州,领庐陵、太和、安福、新淦、永新5县;永淳元年(公元682年),迁建州城于今吉安市区北门街道辖区内;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吉州为庐陵郡;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复改庐陵为吉州。 pt%~,M _
宋开宝八年(公元975年),置吉州庐陵郡军事。南宋绍兴年间(公元1131-1162年),吉州庐陵郡领庐陵、吉水、安福、太和、龙泉、永新、永丰、万安8县。 pt%~,M _
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废吉州军事,置吉州路总管府,领庐陵等8县;元贞元年(公元1295年),改吉州路为吉安路,辖吉水、安福、泰和、永新四州、五县,取吉水、安福两州各一字命名为吉安路,寓“吉泰民安”之意,“吉安”之名自此始。至顺年间(公元1330-1333年),析永新地设永宁县。 pt%~,M _
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废吉安路,置吉安府,领庐陵、泰和、吉水、永丰、安福、龙泉、万安、永新、永宁9县;二年(公元1369年),太和改为泰和,吉安府领庐陵、泰和、吉水、永丰、安福、龙泉、万安、永新、永宁9县。 pt%~,M _
清初沿明制,乾隆八年(公元1743年),析永新、安福地置莲花厅,吉安府辖9县1厅,直到清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