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广”究竟指哪些地方?
(2010-01-04 10: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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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广”究竟指哪些地方?
“湖广填四川”,人们一般理解为移两湖之民,入川垦荒。细究起来,此说并非全对。“湖广填四川”,其实有狭义与广义之分。
“湖广”,作为省一级行政区域名称,早在元代就开始使用。公元1312年,元朝设置了十一个“行省”。这十一个行省即:辽阳、岭北、陕西、甘肃、四川、云南、湖广、江西、江浙、河南、征东。“行省”,是“行中书省”的简称。这十一个“行省”,管辖着元王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国土。当时的“湖广行省”,治武昌路,地盘包括今天的湖北、湖南、以及贵州、海南、广东、广西。明代,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除南北两京外,将天下分置为十三个布政司,分设在江西、浙江、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西、河南、陕西、湖广、山西及云南。虽然“行省”改名为“布政司”,然民间俚巷,称呼依旧,老百姓俗称之为“十三省”。
明代的“湖广布政司”,只辖湖南、湖北两省,地盘较元代大大缩小了。
清代地方官制较明代略有变革,总督,巡抚在明代系临时差遣,至清代始被固定下来成为省区一级的最高长官。后来,清廷将天下分为八督十八抚,八督为:直隶、两江、陕甘、闽浙、湖广、四川、两广、云贵;十八抚为:江苏、安徽、山东、山西、陕西、贵州、甘肃、浙江、湖南、湖北、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福建、新疆、台湾。通称为十八行省或十八省。康熙以后,直隶、四川两省只设总督而无巡抚。清代的总督,一般辖两省,如川陕总督、两江总督、闽浙总督都是辖两省者。亦有辖三省或三省以上的。清代的“湖广总督”,所辖之区仍承明制,只有湖南、湖北两省。
民间所谓之“湖广填四川”,说的便是将湖南、湖北两地百姓填川移民,这是一种狭义的理解。而广义的“湖广填四川”,所指包括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江西、山东、云贵等地的移民。据清末《成都通览》记载:经“湖广填四川”入成都籍的“成都人”,皆系“外省人”。其中湖广占25%;河南、山东5%;陕西10%;云贵10%;江西15%;安徽5%;江浙10%;广东、广西10%;福建、山西、甘肃5%。对这种现象,清末流行于世的《锦城竹枝词》有句云:“大姨嫁陕二姨苏,大嫂江西二嫂湖。戚友相逢问原籍,现无十世老成都”。《乾隆巴县志》在记录这段历史时也说:“巴渝自奢、献频躏閈闳,就家存者盖寡。欍耰锄里泯,亦鲜土著。十二里刀耕火种,楚、豫、两粤之为多。”这段文字,将川人锐减全咎于奢献之乱,固然有些太偏激。但字里行间却透露出“湖广填四川”者,除湖南,湖北人外,还有更多的是豫,粤等省人。
至于填川移民,溯其始,多言麻城孝感乡之说,这是不足为凭的。清初的麻城,不过是一小县城。孝感乡,那就小之更小了。即便尽乡以行,都是不可能填足四川的。造成此说流传,深入市井,内中因素是多方面构成的。首先元末明玉珍入川十万兵丁大多为隋州人,麻城人,早已定居巴蜀;二是张献忠攻麻城,曾得降众五万七千人,这批降众及湖北省内的壮丁被合编为“楚营”,也辗转入川,其中大部分归农落业为民,张献忠由湖北入川时,对外号称“六十万大军”,张兵败后其大部亦落籍四川;三是清初填川移民以湖广人最多。各省入川移民多是先聚湖北麻城孝感,再西上入川。故此,填川移民,冒籍麻城,充数孝感,以求庇护,盛行一时。“湖广填四川”,全川不见有川人,川人均系源自麻城孝感之说,便流传开来,历时至今!
清代两江、两广、湖广
两广:
两广同样不是单独的地名,主要指两广总督,他管辖广东省、广西省(现广西壮族自治区)。
两广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广东和广西两省的军民政务。
两广总督的前身为顺治元年所置的广东总督,当时总督驻广州,兼辖广西。
顺治十二年,总督府迁往梧州。
康熙二年,别置广西总督,广东总督移驻廉州。
次年,撤销广西总督,广西政务复归广东总督管辖,广东总督迁驻肇庆。
雍正元年,重设广西总督,次年再次裁撤。
雍正七年,为统一西南军事指挥权,镇压苗族起事,广西政务暂归云贵总督兼辖。
雍正十二年,广西政务仍隶广东总督管辖,更号两广总督。
乾隆十一年,两广总督迁回驻广州。
光绪三十一年起,两广总督兼任广东巡抚。
两江:
两江不是单独的地名,主要指两江总督,他管辖江南、江西两省。康熙六年(1667年),因江南省人多物阜,遂分为江苏、安徽两省,分别取名于境内之重城江宁(今南京)、苏州和安庆、徽州的第一个字。此后,两江总督即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至于其衙门,一向设在江宁,即今之南京名胜“总统府”(煦园)所在。
两江总督的正式官衔为总督两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操江、统辖南河事务,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由于清初江苏和安徽两省辖地同属江南省,因此初时该总督管辖的是江南和江西的政务,因此号两江总督。)
该职的前身为顺治四年所设置的江南江西河南三省总督,总督府驻江宁
顺治九年,总督府一度迁往南昌,该名江西总督,不过很快恢复旧制
顺治十八年和康熙十三年,江南、江西两度分置总督,不过在康熙四年和二十一年两省同归两江总督管辖
康熙元年,操江事务划归江南总督管理
康熙二十一年仍合.正式定名为两江总督
雍正元年,授与历任两江总督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之官衔
道光十一年起,两江总督兼管两淮盐政
自同治五年,历任两江总督兼管五口通商事务,授为南洋通商大臣
两广:
两广同样不是单独的地名,主要指两广总督,他管辖广东省、广西省(现广西壮族自治区)。
两广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广东和广西两省的军民政务。
两广总督的前身为顺治元年所置的广东总督,当时总督驻广州,兼辖广西。
顺治十二年,总督府迁往梧州。
康熙二年,别置广西总督,广东总督移驻廉州。
次年,撤销广西总督,广西政务复归广东总督管辖,广东总督迁驻肇庆。
雍正元年,重设广西总督,次年再次裁撤。
雍正七年,为统一西南军事指挥权,镇压苗族起事,广西政务暂归云贵总督兼辖。
雍正十二年,广西政务仍隶广东总督管辖,更号两广总督。
乾隆十一年,两广总督迁回驻广州。
光绪三十一年起,两广总督兼任广东巡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