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楼7个月内须办房产证 @^?XaU 类别:
国内新闻 作者:
王卫国 原创 浏览量: 613 发布时间:2009-07-04
@^?XaU 版次:AA03 版名:速览 稿源:南方都市报 摘要:本报讯(记者王卫国 实习生罗苑尹 通讯员穗房宣)今后广州市民买一手房,可在签约收楼后210天,即7个月内拿房产证 本报讯 (记者 王卫国 实习生罗苑尹 通讯员穗房宣)今后广州市民买一手房,可在签约收楼后210天,即7个月内拿房产证。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表示,2009版房屋管理系统将于7月6日正式上线运行,同时网上签约将采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新版合同对小业主在房产面积、收楼、房产证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XaU 商品房计价方式首度明确
@^?XaU 市民购买的房子面积货不对板怎么办?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首度明确了商品房计价方式,减少面积差异时的纠纷。
@^?XaU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市场处处长陈大旺表示,由于商品房预售时约定的房屋面积是根据规划报建图纸预测算而来,而用于产权登记的房屋面积是通过规划验收后的商品房实测面积。
@^?XaU 为妥善处理实测面积与预测算面积之间的误差,2009版预售合同的面积差异处理条款提供了“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价的,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的套内建筑面积存在差异时的处理方法”供买卖双方选择。
@^?XaU 由于已建成并办理了产权初始登记的一手现房已明确产权登记面积,2009版一手现房合同提供了按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计价和按总价交易两种计价方式。
@^?XaU 交楼时9证不全业主可拒收楼
@^?XaU 为防止开发企业延期交楼等不规范交楼行为损害购房者利益,2009版预售合同的交楼条件条款确定为“该商品房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商品房建设项目符合验收管理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满足供水、供气、供电及通邮等必要居住条件,并取得了公共服务单位出具的永久供水、供气、供电、通邮的证明文件”。
@^?XaU 2009版预售合同和一手现房合同均有“房屋交付时的有关资料”条款列举开发企业交楼时必须向购房业主出具的9项材料,如这些文件不全的,可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XaU 交楼后210个工作日内须办房产证
@^?XaU 在目前多数购房合同中,开发商一般会把办理房产证的期限定在720天。2009版的预售合同约定了办理产权登记和转移登记的起算时间、延迟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责任。如果购房业主委托开发企业办理房地产权证,开发企业应当在该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最多210个工作日内办妥,并交付给购房业主。开发企业延迟办理产权证的,需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向购房者支付该商品房总价款0 .05%的违约金。延迟办证达120日的,购房者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单方解除合同。
@^?XaU 备忘
@^?XaU 预售商品房收楼“九大件”
@^?XaU (一)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XaU (二)建设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XaU (三)建设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XaU (四)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XaU (五)供水、供气、供电、通邮的永久使用证明材料。
@^?XaU (六)人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XaU (七)《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
@^?XaU (八)《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
@^?XaU (九)《临时管理规约》或《管理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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