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当出地面段设置在地面建筑倒塌范围以内时,应采取下列防堵塞措施: p,5i)nEFj
1)核4级、核4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通道出地面段上方应设置防倒塌棚架;2)核5级、核6级、核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平时设有口部建筑时,应按防倒塌棚架设计;平时不宜设置口部建筑的,其通道出地面段的上方可采用装配式防倒塌棚架临战时构筑,且其做法应符合本规范第3.7节的相关规定。 p,5i)nEFj
3.3.5 出入口通道、楼梯和门洞尺寸应根据战时及平时的使用要求,以及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的尺寸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p,5i)nEFj
1 防空地下室的战时人员出入口的最小尺寸应符合表3.3.5的规定;战时车辆出入口的最小尺寸应根据进出车辆的车型尺寸确定; p,5i)nEFj
2 人防物资库的主要出入口宜按物资进出口设计,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m2物资库的物资进出口门洞净宽不应小于1.50m、建筑面积大于2000m2物资库的物资进出口门洞净宽不应小于2.OOm; p,5i)nEFj
3 出入口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门洞净宽。 p,5i)nEFj
3.3.6 防空地下室出入口人防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p,5i)nEFj
1 人防门的设置数量应符合表3.3.6的规定,并按由外到内的顺序,设置防护密闭门、密闭门; p,5i)nEFj
2 防护密闭门应向外开启; p,5i)nEFj
3 密闭门宜向外开启。 p,5i)nEFj
注:人防门系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的统称。 p,5i)nEFj
3.3.7 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的门前通道,其净宽和净高应满足门扇的开启和安装要求。当通道尺寸小于规定的门前尺寸时,应采取通道局部加宽、加高的措施(图3.3. 7)。 p,5i)nEFj
3.3.8 人员掩蔽工程战时出入口的门洞净宽之和,应按掩蔽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30m计算确定。每樘门的通过人数不应超过700人,出入口通道和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该门洞的净宽。两相邻防护单元共用的出入口通道和楼梯的净宽,应按两掩蔽入口通过总人数的每100人不小于0.30m计算确定。 p,5i)nEFj
注:门洞净宽之和不包括竖井式出入口、与其它人防工程的连通口和防护单元之间的连通口。 p,5i)nEFj
3.3.9 人员掩蔽工程的战时阶梯式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p,5i)nEFj
1 踏步高不宜大于0.18m,宽不宜小于0.25m; p,5i)nEFj
2 阶梯不宜采用扇形踏步,但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小于10°,且每级离扶手0.25m处的踏步宽度大于0.22m时可不受此限; p,5i)nEFj
3 出入口的梯段应至少在一侧设扶手,其净宽大于2.OOm时应在两侧设扶手,其净宽大于2.50m时宜加设中间扶手。 p,5i)nEFj
3.3.10 乙类防空地下室和核5级、核6级、核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其独立式室外出入口不宜采用直通式;核4级、核4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的独立式室外出入口不得采用直通式。独立式室外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外通道长度(其长度可按防护密闭门以外有防护顶盖段通道中心线的水平投影的折线长计,对于楼梯式、竖井式出入口可计入自室外地平面至防护密闭门洞口高1/2处的竖向距离,下同)不得小于5.00m。 p,5i)nEFj
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核4级、核4B级、核5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其独立式室外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外通道长度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p,5i)nEFj
1 对于通道净宽不大于2m的室外出入口,核5级甲类防空地下室的直通式出入口通道的最小长度应符合表3.3.10—1的规定;单向式、穿廊式、楼梯式和竖井式的室外出入口通道的最小长度应符合表3.3.10—2的规定; p,5i)nEFj
2 通道净宽大于2m的室外出入口,其通道最小长度应按表3.3.10—1和表3.3.10—2的通道最小长度值乘以修正系数 p,5i)nEF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