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警二十一年,一路走来,始终是默默无闻;然而在这二十一年里他先后八次被市、县党委、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建设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2003年他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先进个人、2004年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2007年5月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他就是1983年4月入党,1987年3月参加公安工作,三级警督,现为柘荣县公安局装备财务股股长的游泽松。
2000年,游泽松担任柘荣交警城关中队中队长,他经常跟年轻的队友讲一道公式:100-1=0。他说:“我们为人民群众做了100件事,99件都做得很好,但只要有一件事没有做好,就会影响整个队伍的形象,而我们所做的那些好的事情也就等于零。”为了做好这“1%”,他花费了大量心思,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入手,强化交通管理和防范,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确保辖区的交通安全。
做好“1%”事的同时,游泽松要求干警不做那“1%”的人。他常对民警说,人皆有情,可法律无情,处理任何问题都要公正公平,于法周全。他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时常有人因违章,自己或者托游泽松的亲戚、朋友,找游泽松说情。他总是说:“你通融,我通融,那还要法律做什么。”
游泽松对百姓怀着深厚的感情,用真诚和热心为身边的群众办了一件又一件好事。2005年8月12日上午9时,局长接待日接待室来了一位年迈的老太太,她激动地对局长说:“我既不喊冤也不告状,我要说说游泽松。”原来,老太太是柘荣县城郊乡人,2002年12月21日晚9时,她儿子魏银增在县自来水厂门口不幸发生车祸,游泽松正好回家经过,见此情景,他二话没说,立即将满身鲜血的魏银增送到县医院抢救。当时,魏银增已经昏迷,游泽松不仅为他付医疗费,而且守在抢救室外,直到其亲属的到来。
2004年,游泽松调任县公安局装备财务股股长。有人劝他说,那个部门太没劲了,只有得罪人的份,没有功劳,事情做好了,那是你应该做的,事情做得不周到,那就是你的过错。游泽松笑笑说,我是来工作的,又不是来要功劳的,有什么关系?
游泽松心中永远装着“大家”,可他对自己的家却亏欠太多,甚至是“苛刻”的。游泽松与妻子曾经约法四章:一是不收礼,二是不讲情,三是生活不攀比,四是教育好子女。他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贯穿于自己的一言一行,把自己的行为和形象与党的形象紧紧地结合在一起。凡与他有过接触的人,都说他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