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劝荣:群众的愿望,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专访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游劝荣
原标题:群众的愿望,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游劝荣的名片很简陋,名字旁边没有长长的官衔,只有简简单单的“博士”两个字。
十年前,当过律师、在人大从事立法工作的游劝荣曾经是福建省检察机关第一位人民监督员,一当就是十年。2013年3月,他当选为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上任5个月以来,这位拥有经济学博士、法学博士后高学历的“60后”大检察官,跑遍了三湘大地的每一个市州检察院。
游劝荣常在各种场合引用习近平总书记的一句话——“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游劝荣看来,法的基本价值是公平正义,别处缺少公平正义也许还能容忍,但不能在司法机关还找不到公平正义。检察机关不仅要会办公平正义的案件,还要能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这是检察机关面临的新问题。
对于湖南省检察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游劝荣提出了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和湖南省委的各项“规定动作”,并且标准、规范;另一方面要结合湖南省的实际情况,结合检察工作的实践,做好该省检察机关的几个“自选动作”,其要求是“湖南的”和“检察的”。
那么“自选动作”怎么选?游劝荣有一个标准:“人民群众的愿望,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湖南省检察机关定下的第一个动作就是要为湖南的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任职初期的走访过程中,游劝荣发现一些检察官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情况了解并不多,“湖南还是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湖南7100万老百姓的最大愿望是经济发展,过上富足的生活。这应该是我们检察机关要关注的,这就是群众路线。”
为了使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成为湖南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7月9日,湖南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优化我省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从加大查办和预防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努力使检察机关成为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维护者等5个方面,明确了14条规范性意见。
游劝荣反复要求全省检察系统,不能因为检察机关不恰当的执法活动损害一个守法的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也不能因为检察机关不恰当的执法活动损害一个地方的投资发展环境。检察机关应当成为当地良好发展环境的组成部分,甚至是标志。
对于在实践中应注意哪些问题,游劝荣强调要把握两个方面:一方面,要严肃查处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损害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处重点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项目审批、证照审验、征地拆迁、工商管理、税费征管、贷款发放、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抢险救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另一方面,则要正确把握法律界限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意把企业经济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与违法行为区别开来,把个人经济犯罪与企业违章操作区别开来,把企业的一般违法与犯罪行为区别开来,把合法收入与违法所得区别开来。游劝荣要求检察官学一些经济学知识,掌握经济规律,了解经济运行特别是微观经济的实际情况,学会换位思考,以保证执法活动更加理性平和。
转变执法理念
上任伊始,游劝荣就曾碰到一个“棘手”的案件——号称湖南版“许霆案”的农民工张某涉嫌盗窃案。
今年3月的一天,“80后”农民工张某,在捡到一张中国移动的SIM卡后,将其插在电脑的无线网卡盒内上网,累计上网费被中国移动认定高达25万元。案件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网络热议。由于社会影响大,案件一层层报到了湖南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诉,还是不诉?
内部分歧很大。当时办案单位引用刑法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纠结于是否符合立案标准。“张某既然已经与该SIM卡的所有者达成了赔偿协议,说明这个纠纷可以用民事方法来解决,为什么一定要动用刑事手段呢?”游劝荣认为,这里有执法理念的问题。最终,张某没有被提起公诉。在游劝荣看来,调处矛盾纠纷的方法是多样化的,选择强度最大的刑事手段,要恪守谦抑原则。
这个案件使得游劝荣开始思考一个问题:我们的检察官业务能力都很强,素质很高,对法律条文十分熟悉,但是长年案牍工作,使得一些同志的思想有所僵化,执法理念亟须转变。
湖南省检察机关从8月开始抓起了第二个“自选动作”:转变执法理念教育整顿活动。“检察机关对干部的要求比较高,因为我们是法律监督机关,业务水平、道德修养乃至勇气信心都要高一层次,才能去监督别人。”在游劝荣看来,构成检察官素能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具备正确的执法理念。
目前,湖南省检察院已召开动员会,印发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并两次召开检察长专题办公会,明确推进措施和责任。“我们要坚决处理和纠正一批不符合正确执法理念的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清理一批不符合正确执法理念的规范性文件,出台一批能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地保障人权、更好地规范检察权运行的执法措施,力图从理念的层面推进执法作风等一系列问题在根本上得到解决。”游劝荣说。
让老百姓参与寻找真相的过程
实现公平正义不是简单的事情。一方面案件本身要办得公平正义;另一方面,还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
通过几个月大量的调研,游劝荣逐渐形成了一些基本判断:“我们可能学会了怎样办一个公平正义的案件,却没有学会怎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当下我们面临的新问题。”
“所以我认为最重要的是把真相和寻找真相的过程告诉百姓,甚至让他们一起来参与寻找真相的过程。”
为此,游劝荣要求进一步健全检务公开等工作制度,逐步健全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检察执法实践的制度规范。“我们在实践中已经有了一些做法,接下来就要总结经验,探索推动建立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地参与检察工作的制度机制,努力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们要让案件的当事人认识到,可能结果不尽如我意,但是我仍然认为检察机关是谨慎处理的,是按照法律法规办事的,是尽了力的。这就是公平正义。”在游劝荣看来,人民群众参与寻找真相的过程,有助于人民群众树立程序正义的法治观念。
严查“四风”背后的职务犯罪
腐败问题是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湖南省检察机关今年以来将查办职务犯罪的重点放在了三个方面:第一,严查妨碍经济发展环境的腐败问题。第二,主抓大要案。游劝荣要求办一个大要案,要能让一个行业、一个地方干净十年八年,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全面实现刑罚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功能。第三,抓人民群众身边的小腐败。有些看起来“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就是反腐败要让群众看得见,冷暖心知。”
“人民群众看到的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我们要看到‘四风’背后的腐败问题,所以在群众路线活动中反映出来的这些问题,肯定会在下一步成为我们办案的重点。不然就无法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怎样将群众路线与反腐工作相结合,也是游劝荣思考的问题之一。“第一,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中寻找反腐败的线索;第二,办案过程中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他们支持我们反腐败,这就是我们的底气;第三,在微观的具体个案当中,在不影响办案的情况下,能够让人民群众参与其中,让老百姓看到我们反腐败的决心、艰辛和力度。”
无论是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还是查处“四风”背后的职务犯罪,在游劝荣看来,很难毕其功于一役,只有建立起一套长效机制,坚持走制度管理、精细管理之路,推进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逐步出台关于机关管理和改进检察工作的相关制度,才能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孙丽 汤维骏 张羽)
(方圆法治网 责任编辑: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