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的世袭制、世官制、察举制、科举制 中都包含有封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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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社会的选官制度从西周到清代大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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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贵族世袭制,汉代包括察举、皇帝征召等内容选举制度。其中察举又称选举,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是两汉选用官吏的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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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选官制度是科举制与殿选制度的结合,其中科举制是基础.,明确两代是完善科举制、其中包括:考试、选举、封荫几个部分。在古代文献中,“任子”、“门荫”、“荫补”、“恩荫”等词关系密切,意义相类,都是反映了封建地主制社会中官僚世袭制的残余或变种,但它们出现的迟早、含义的宽狭是有区别的。其中“任子”一词汉代已经出现,并延续使用于后世。汉代凡吏二千石以上任职满三年者,得任其兄弟(“同产”)或儿子一人为郎。“门荫”一词偶见于魏晋南北朝,大盛于唐,意指凭借门第循例入官的制度。“荫补”的广泛使用是在唐代及其以后。但唐代的“荫补”一般指“门荫”,宋代及以后的“荫补”则既包括“门荫”,也包括其他形式。“恩荫”一词,宋以前罕见,在宋代文献中才稍为多一点,但更值得注意的是,“恩荫”在宋代取得了它的特定含义。世官制时代与奴隶社会、察举制时代与封建社会前半段、科举制时代与封建社会后半段,基本相若。因此可以这样说,世官制是奴隶社会具有标志意义的选官制度,察举制和科举制分别是封建社会前期和中期与后期具有标志意义的选官制度。当然,标志意义的选官制度并不等于唯一的选官制度,特别是随着国家机器的日益复杂,官僚机构的日益完善,统治者总是采取多种途径来选用官吏,以达到政治上的平衡。在世官制时代,大夫以上的高级官员实行世族世官,而大夫以下的低级官吏皆出自“乡兴贤能”即“乡举里选”。在察举制时代,察举固然是选官制度的主体,但除此之外,比较典型的仕途还有征辟、太学生、任子等。科举制时代,科举无疑是最重要的选官途径,但科举之外,还有多种选官途径,如学校试、封荫、吏道、荐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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