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心华先生在其博客和论坛“古代名人” 中转载了《牛城晚报》2004年11月13日刊登的赵福寿先生的文章,即《显贵于任县的郑国后裔游氏》,有大姓的学者撰文来弘扬我游氏,我看到标题就非常高兴,真想好好感谢赵先生。
但仔细阅稽文章内容,发现有几处与史实不符,如不及时纠正,照此传承,将贻误我游氏子孙。一误将游吉当成公孙楚,二误将共叔段(京城大叔)当作子大叔(游吉),三误将游吉当成公孙楚流放于吴,四误将游吉子孙排除在任县之外。下面将“四误”内容和《左传》原文对照加以说明,以证明其误。
一误将游吉当成公孙楚
对公孙楚和公孙黑争聘徐吾犯之妹之事,赵先生的描叙为:“仍据《左传》,鲁昭公元年(前541年),郑国的游吉(公孙楚)与公孙黑争聘徐吾犯之妹。………”。而《左传》的原文为:“ 昭公元年 郑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之矣,公孙黑又使强委禽焉。…….”。公孙楚字子南,为郑穆公之孙,子偃字子游之次子,而游吉不是郑穆公的孙辈,而是曾孙,且赵先生文中也曾提到游吉是郑穆公的玄孙,而这里又强作孙辈,可见其误。
二误将共叔段(京城大叔)当作子大叔(游吉)
赵先生的描叙为:“当游吉将要离郑至吴前,相国子产咨询共叔段(即太叔)这样处理是否合适。共叔段说:“吉不能亢身,焉能亢宗?彼国政也,非私难也。子国郑国,利则行之,又何疑焉?周公杀管叔而放蔡叔,夫岂不爱?王室故也。吉若获戾,子将行之,何有于诸游?” 而《左传》的原文为: 五月庚辰,郑放游楚于吴,将行子南,子产咨于大叔。大叔曰:“吉不能亢身,焉能亢宗?彼,国政也,非私难也。子图郑国,利则行之,又何疑焉?周公杀管叔而放蔡叔,夫岂不爱?王室故也。吉若获戾,子将行之,何有于诸游?”为便于理解,现将《山西古藉出版社》对该段《左传》原文的译文摘录如下:“(鲁昭公元年)五月庚辰,郑国把公孙楚流放到吴国。就要让公孙楚出走的时候,子产又向游族的宗主大叔(名游吉)征询意见。大叔说:“我游吉连自己的身子都庇护不了,还能庇护宗族吗?(子南和子皙)那件事,是关系国家政纪的,不是私人的患难。你考虑郑国一国的问题.(对国家)有利就实行它,又有什么疑虑呢?周公旦杀掉管叔流放了蔡叔,哪里是不爱护他们呢?只是为了巩固周王室的原因。我游吉如果获罪,你应对我执行处罚,为什么要顾虑游氏宗族呢?” 赵先生提到的共叔段(即太叔)是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郑庄公的弟弟,《左传》的原文为: “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可见共叔段和子大叔是相隔200年的人,公元前541年的郑国名相子产怎么可能向公元前722年的共叔段咨询呢?显见其误。
三误将游吉当成公孙楚流放于吴
赵先生的描叙为:“游吉被执后遭到相国子产的严厉训斥,并在当年五月被放逐吴地。” 而《左传》的原文为:“ (昭公元年)五月庚辰,郑放游楚于吴。” 以下《左传》记录了游吉一直在郑国的活动:
◎ 昭公元年 郑为游楚乱故,六月丁巳,郑伯及其大夫盟于公孙段氏,罕虎、公孙侨、公孙段、印段、游吉、驷带私盟于闺门之外,实薰隧。公孙黑强与于盟,使大史书其名,且曰七子。子产弗讨。 ◎ 昭公三年 【传】三年春,王正月,郑游吉如
